领导言论  
尹蔚民部长在《求是》发表署名文章: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
2017-05-18

    核心要点:

    ■针对“唯论文”和外语、计算机与职称挂钩等突出问题,这次职称制度改革系统地将职称评价标准归结为品德、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科学分类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实现“干什么、评什么”。

    ■职称评价机制改革重点要解决评价方式单一、评价范围覆盖不全面、社会组织发挥作用不够、评审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

    ■职称制度不是一项单一的制度,前面连着人才培养,后面接着人才使用。职称制度改革,一方面要促进与人才培养制度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职称制度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导向作用;另一方面要促进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坚持以用为本,评以适用、以用促评。

    ■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重点是处理好“放管服”的关系。

    职称是衡量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为人才发挥作用、施展才华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的重大举措,是推进人才评价和管理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我们必须深入学习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我国职称制度经历了新中国成立至“文革”前的技术职务任命、1977年至1983年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1986年以来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不同阶段。现行职称制度是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基础上发展完善起来的,涉及29个职称系列的7300多万专业技术人才。30多年来,这一制度在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专业技术人才干事创业、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完善,多种所有制经济快速发展,新职业大量涌现,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结构、分布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现行职称制度逐渐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职称制度体系不够健全、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管理服务不够规范配套等。这些问题,迫切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根据党中央对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在前期开展中小学教师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这次职称制度改革,坚持服务发展、激励创新,遵循规律、科学评价,问题导向、分类推进,以用为本、创新机制的基本原则。改革的目标,是立足服务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把握职业特点,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促进人才开发使用为目的,力争通过3年时间,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农业、会计、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通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改革提出了一系列力度大、含金量高的重大举措,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形成结构更趋合理、能力素质不断提高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归纳起来,这次职称制度改革,重点是落实好以下五个方面的任务。

    一、健全职称制度体系

    职称作为衡量专业技术人才能力和水平的标尺,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阶梯和通道,承担着引导和激励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提高能力素质的重要功能。完善职称制度体系,通过打破专业技术人才的“天花板”,拓展其成长空间,可以让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更有奔头,激发投身本职工作的热情。横向上,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取消个别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职称系列,整合职业属性相近的职称系列,增设新兴职业领域的职称系列。纵向上,健全层级设置,现有11个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打通职业发展通道。在制度衔接上,促进职称与职业资格的有效衔接,降低社会用人成本。

    职称制度主要通过评审和认定的方式进行评价,覆盖人群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主要通过统一考试、鉴定等方式评价,对象包括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这是我国人才评价的两项基本制度,应按照统筹规划、避免交叉、减少重复、共同评价的原则,妥善处理好二者的关系。一方面,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另一方面,同步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二、完善职称评价标准

    标准是人才评价的核心。从现实情况看,职称评价标准中最受关注的是“唯论文”和外语、计算机与职称挂钩等问题。针对这些突出问题,这次职称制度改革系统地将职称评价标准归结为品德、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科学分类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实现“干什么、评什么”。

    在品德方面,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品德放在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品德有问题的实行“零容忍”,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在能力方面,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探索以专利成果、教案、病例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的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改变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不搞“一刀切”。

    在业绩方面,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凭实绩论英雄,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放宽评审条件,建立绿色通道,鼓励教师上讲台、医生到临床、工程师到实验室和厂房工地、农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在火热的基层一线建功立业,让干得好的人能评得上。

    三、创新职称评价机制

    评价机制改革重点要解决评价方式单一、评价范围覆盖不全面、社会组织发挥作用不够、评审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

    在评价方式上,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等不同类别人才采取不同的评价权重,对特殊人才通过特殊方式评价,进一步丰富职称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在评价范围上,拓展职称评价人员的范围,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打通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评审通道,让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建立完善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社会化评审机制,满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新兴业态职称评价需求,服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实体经济发展。同时,加强对职称评审的监督,依法清理规范各类职称评审、考试、发证和收费事项,大力查处开设虚假网站、制作和贩卖假证等违纪违法行为,打击考试舞弊、假冒职称评审、扰乱职称评审秩序、侵害专业技术人才利益等违法行为。

    四、促进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

    职称制度不是一项单一的制度,前面连着人才培养,后面接着人才使用,既检验人才培养成效,又为选人用人提供依据。职称制度改革,一方面要促进与人才培养制度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职称制度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导向作用,督促专业技术人才更新知识、提高能力素质;另一方面要促进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坚持以用为本,合理确定评价与聘用的衔接关系,评以适用、以用促评。

    职称评价的目的是使用,评价和使用的关系主要体现为“评聘结合”与“评聘分开”两种方式。评聘结合符合因事择人、人岗匹配的原则,但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容易造成符合条件者评不上职称、地区单位之间不平衡等现象。评聘分开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符合条件即可参加评审,有利于提高职称的通用性,但容易造成评价使用“两张皮”等问题。这次改革,根据不同职业、单位和岗位特点实行不同的方式,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采用评聘分开方式。实行评聘分开的单位和行业,要坚持质量第一,进行适当的比例控制,防止降低标准、迁就照顾,避免对整个职称制度的科学性、公平性造成冲击。

    五、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

    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重点是处理好“放管服”的关系。“放”是方向,就是要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把该放的放好、放活、放到位。在“放”的过程中,应注重合理下放、有序承接。承接单位必须符合组建评委会的各项条件,有一套健全的制度保证评审公平公正。“放”必须稳步推进,优先选择条件成熟的地市、单位和社会组织,试点先行,成熟一个下放一个,逐步承接,避免为放而放。“放”与“管”应该有机结合,政府加强宏观管理,在下放管理层级、推进单位自主评审和社会化评审的同时,决不能放弃监管责任,必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承接单位接受评审权的同时,更要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承担相应责任,出现问题就要问责。服务是人才工作的本质,也一直是“短板”。应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施公平之策,建立包括服务平台、评价机构、信息系统在内的职称评价公共服务体系,科学合理设置评价条件和程序,切实增强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人才提供服务。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事关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调动和发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立足于职能职责,充分发挥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作用,强化担当精神,分类指导,主动服务,加强监管,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认真落实好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各项任务,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和顺利实施。


(作者尹蔚民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书记、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