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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农劳办〔2013〕8号-关于重新评选省级劳务培训基地的通知
2013-12-06



绵阳市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重新评选省级劳务培训基地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新评选省级劳务培训基地的通知》(川农劳办发〔2013〕9号)的要求,我市拟于近期启动重新评选省级劳务培训基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3年12月5日—12月9日,学校申报;

   2013年12月10日—12月12日,现场评审;

   2013年12月15日前,上报省农劳办。

   二、评选方式

    为顺利推进评选工作,激发培训机构参与农民工培训的积极性,今年按照省农劳办要求,将改革评选方式、简化评选程序,采取“综合考评、优胜劣汰,兼顾各地、合理布局”的方式,重新评选命名省级劳务培训基地,为今后由“培训基地评选”逐步向评选年审制过渡夯实基础。

  (一)各学校(含上一批经省政府认定的省级劳务培训基地)应在12月9日前如实填报“四川省级劳务培训基地”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上报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申报省级劳务培训基地的学校原则上实训场地达500平方米以上,拥有供应200人同时就餐的食堂、200人同时住宿的宿舍,能同时开展500人以上的职业技能培训,劳动技能年培训达1500人以上,拥有专业师资人员25人以上,承担中高级专业教师不少于15人,学校教学仪器设备能胜任中高级技能培训项目的需求。

  (二)市农劳办将根据申报情况对申报的培训基地的办学资质、机构代码、法人、管理人员、师资力量、开设培训科目、实训场地、设施设备和已有的培训业绩等具备培训的基础条件进行初审,重点考察近两年中该基地承担中高级培训任务、培训合格率、输送就业率、师资培养、教学管理、培训资金使用规范、设施设备配置、各类竞技比赛参与和落实省市安排的培训相关工作等情况,根据综合评比结果按照好、中、差进行排名,并将我市拟认定省级劳务培训基地建议名单上报省农劳办。

   三、评定命名

   本次评审由省农劳办负责聘请组织专家组和监审组,按照各地申报的材料在核实真实性的基础上,根据基地的培训能力、培训实效等各项基本情况进行分类打分排名。省农劳办根据专家组评审排名结果,结合省上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比、酝酿,按照“以培训为主、以区域为辅,统筹兼顾、合理分配”的原则,拟选一批综合实力强、培训效果好、就业市场广、管理服务规范的,能承担中高级培训人才的省级劳务培训基地。并报请省政府同意命名。

   附件:省级劳务培训基地申报表




绵阳市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