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办理在职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
服务对象 |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雇工、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办理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第13号令); 3.《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川劳社发〔2006〕17号); 4.《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川劳社发〔2006〕18号); 5.《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6.《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23号)。 |
受理单位 |
绵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申请条件 |
符合《社会保险法》、《人社部令第13号》规定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出境定居并丧失国籍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达退休条件且不愿继续缴费的,可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
申报材料 |
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2.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申请退费情况说明;4.参保人员提供银行卡账号及开户行网点名称。 |
办理流程 |
本人提交资料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立即办理。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符号条件且手续齐全的工作日即时受理(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 |
办理地点 |
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27号。 |
咨询方式 |
1.服务窗口咨询:绵阳市社保服务大厅一楼; 2.电话咨询:0816-2241910、2241006;
|
投诉监督 |
0816-22623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