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社会保障卡销户 |
服务对象 |
社会保障卡持有人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
受理单位 |
发卡地的社会保障卡经办窗口负责对社保账户进行销户,发卡银行网点负责对银行账户进行销户 |
申请条件 |
持卡人因死亡、出国、失踪等原因终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或持有多卡需要对某张卡进行销户 |
申报材料 |
在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时,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在发卡银行网点办理时,须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等基本身份证件 |
办理流程 |
持卡人(或其代理人)应分别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合作商业银行办理销户, 1.持卡人(或其代理人)持社会保障卡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申请社会保障卡销户。经办人依据终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的相关证明,办理社会保障卡销户,为持卡人提供社会保障卡销户业务受理单。 2.持卡人(或其代理人)在一年内,持社会保障卡和人社部门提供的社会保障卡销户业务受理单到发卡银行网点申请银行账户销户。发卡银行办理银行账户销户,回收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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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无 |
办理时限 |
当场办结,工作日受理(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办理地点 |
发卡地的社会保障卡经办窗口、发卡银行网点 |
咨询方式 |
12333咨询电话 |
投诉监督 |
0816-22623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