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慢性病认定
2017-02-28
门诊慢性病认定
办理科室:基本医疗待遇支付科 四楼405室 电话:2306138
办理对象:市本级企事业、个体参保职工
提供资料:
1、过去五年内病史资料(一年及一年以上诊治的检查单、化验单、门诊病历、出院证等);
2、门诊病情诊断书(居住绵阳本地参保者凭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四零四医院五家定点医院指定医疗专家会同门诊部主任或医务科长两人以上认定后出具的门诊特殊慢性病诊断书;退休后常住外地的参保者,凭县(市)二甲以上医院两名医疗专家出具的门诊特殊慢性病诊断书);
3、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审批表;
4、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程序:每年3-6月参保者将资料交至其单位或社区申报→单位或社区经办人递交至基本医疗待遇支付科审批→审批合格者录入系统,不合格者资料退回单位或社区
办理时限:每年3-6月为申报资料时间,审批时间为每年7月,12月底上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