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办事指南
2017-06-05

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市本级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服务对象

市本级参保人员

设定依据

1.《绵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绵府令〔2017〕1号);

2.《绵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受理单位

定点医疗机构

申请条件

参加市级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

申报材料

本人医疗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到定点医院刷社会保障卡确认参保身份,定点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院。

2.住院后个人按医院相关政策预缴部分费用,出院时多退少补。,

3.外伤病人住院时需向医院提供受伤的原因、地点、时间等情况说明,填写《绵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病人情况备案表》属于医疗保险政策报销范围内的外伤,可按相关规定纳入报销范围。

4.出院时个人只需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在结算单上签字认可后办理出院。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工作日即时办理。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定点医疗机构

咨询方式

2340690

投诉监督

0816-2262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