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审核确认 |
服务对象 |
参加市本级工伤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已发生的工伤职工或老工伤职工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受理单位 |
绵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申请条件 |
经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辅助器具配置的。 |
申请材料 |
1、老工伤人员提出配置申请书,经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 2、新发生工伤职工凭《绵阳市职工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表》进行申请配置。 |
办理流程 |
1. 市社保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2. 对符合规定并资料齐备的,出具市本级工伤职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介绍信; 3.工伤人员持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到市本级工伤定点配置机构配置。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每月1—15日的工作日受理(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
办理地点 |
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35号财政大楼社保局3楼10号 |
监督投诉电话 |
0816-22623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