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工伤职工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费用审核支付办事指南
2017-06-05

事项名称

工伤职工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费用审核支付

服务对象

定点辅助器具医疗机构和安装辅助器具职工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工伤保险条例》;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4.《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令第27号)。

受理单位

绵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申请条件

定点辅助器具医疗机构和安装辅助器具职工

申请材料

发票报销联

办理流程

1.市社保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2.对符合规定并资料齐备的,出具绵阳市工伤保险医疗费审批表。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每月1—15日的工作日受理(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

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35号财政大楼社保局3楼10号

监督投诉电话

0816-2262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