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费用审核支付办事指南
2017-06-05
事项名称 |
工伤职工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费用审核支付 |
服务对象 |
定点辅助器具医疗机构和安装辅助器具职工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受理单位 |
绵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申请条件 |
定点辅助器具医疗机构和安装辅助器具职工 |
申请材料 |
发票报销联 |
办理流程 |
1.市社保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2.对符合规定并资料齐备的,出具绵阳市工伤保险医疗费审批表。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每月1—15日的工作日受理(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
办理地点 |
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35号财政大楼社保局3楼10号 |
监督投诉电话 |
0816-22623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