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事项名称 |
集体合同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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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劳动关系与监察科 |
负责人 |
王 燕 |
办事类型 |
上报件 |
联系方式 |
2263697 |
服务对象 |
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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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5日内审查回复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标准 |
无 |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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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4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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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线路 |
1、10、16、66、72、92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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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条件 |
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一式三份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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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集体合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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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企业按要求将有关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与监察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与监察科收到提交的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审查回复并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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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图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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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司章);2.工会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3.双方首席代表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通过决议,双方讨论情况(企业、工会及职工代表签章);5.签订、续签、变更合同内容说明;6.集体合同文本;7.集体合同备案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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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表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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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