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要闻  
绵阳市召开全市劳动人事争议疑难案件研讨会
2017-12-28

    12月22日,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疑难案件研讨会召开,市县两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分管领导、仲裁院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由市仲裁院院长景中荣主持。

    会上,用以案定向的方式,就“确认劳动关系中的时效、工伤待遇赔付中第三方赔偿金额如何品迭、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能否选择期满终止”等热难点问题进行充分深入的交流与讨论,最终形成共识,全部达成了一致裁决意见。同时,就《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未明确的程序问题进行明确,会议通过了《不予受理通知书》应当载明当事人起诉时间为收到仲裁文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这是绵阳市今年召开的第四次全市疑难案例研讨会。通过研讨会,统一了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裁决标准,提高了仲裁工作人员理论知识与仲裁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夯实了仲裁员队伍的基本功,确保了仲裁工作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公平公正、进一步提升了仲裁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会上,景中荣通报并肯定了全市仲裁系统在2017年取得的成绩,并对2018年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